為全面提升環保技術咨詢服務水平,規范行業市場秩序,促進環境咨詢服務業健康發展,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及相關政策要求,現決定開展2020年廣東省環保技術咨詢服務能力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目的與原則
環保技術咨詢服務能力評價旨在推動環保咨詢機構提升服務質量和技術能力,增強行業競爭力。評價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服務質量和專業能力為核心,鼓勵咨詢機構持續改進和創新發展。
二、評價對象與范圍
本次評價面向在廣東省內從事環保技術咨詢服務的機構,包括環境影響評價、環境規劃、污染治理技術咨詢、環境監測與評估等相關領域。評價內容涵蓋機構資質、人員配置、技術能力、服務案例、管理體系及社會信譽等方面。
三、評價流程與時間安排
- 申請階段:自本通知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相關機構可通過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官方網站提交申請材料。
- 材料審核: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必要時進行現場核查。
- 評價結果公示:2020年12月中旬,在官網公示評價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 證書頒發:通過評價的機構將獲發《廣東省環保技術咨詢服務能力評價證書》,有效期為三年。
四、申請材料要求
機構需提交以下材料:
- 申請表(加蓋公章);
- 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明復印件;
- 主要技術人員名單及相關資格證書;
- 近三年服務案例簡介及客戶反饋;
- 內部管理體系文件;
- 其他有助于評價的材料。
五、監督管理
評價工作由廣東省生態環境廳負責組織實施,并設立監督電話和郵箱,接受公眾投訴與建議。對弄虛作假的機構,將取消評價資格并予以通報。
六、聯系方式
如有疑問,請聯系廣東省生態環境廳科技與環保產業處,電話:020-12345678,郵箱:[email protected]。
請各相關機構高度重視,積極參與,共同推動我省環保技術咨詢服務行業高質量發展。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2020年9月1日